8-15,中央宣传思想文【wén】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《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【wèi】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决定》和《关于复查确认继【jì】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【xiào】园【yuán】的通报》。苏垦农发顺利通【tōng】过复查评估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,这是继2020年首创首成第六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后又一次获此殊荣。
近年来,苏垦农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【huì】主义思想【xiǎng】为指引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,坚定“一核【hé】双擎”战略路径,以创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为有力抓手,赋能企业改革和发展事业,扛牢国有企业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生态“四大责任”,推动干事氛围更浓、创新力度更大、发展质量更高【gāo】。
下一步,苏垦农发【fā】将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,持续巩固创建成【chéng】果,以更高标准【zhǔn】、更实举措、更好示范,深化文明培育、文【wén】明实践【jiàn】、文明创【chuàng】建,为一流现代农业企业建设汇聚精神力量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